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34号)》。通告显示,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注册人/生产企业为广州瑞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尤朵祛斑霜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其中,广州瑞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尤朵祛斑霜检测出不得添加的氯倍他索丙酸酯。
广州天生出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筱肤泽源焕颜精华液,检测出不得添加的氯倍他索丙酸酯。
广州首漾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花开八度焕颜祛斑美白霜,检测出不得添加的倍他米松醋酸酯。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