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发布通告称,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山东懿方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懿方美草本祛痘修护精华霜等1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这些禁用原料有:甲硝唑、克林霉素、林可霉素、夫西地酸、环丙沙星、恩诺沙星、西咪替丁、特比萘芬、间苯二胺、邻氨基苯酚、氯倍他索丙酸酯、地塞米松、氟米松等。
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这17批次产品中,标示委托方为水澜之迷(广州)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皓雨(广州)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产品(水澜之迷沁肌祛痘衡润精华乳标示批号:21D12150、水澜之迷沁肌衡润战痘霜标示批号:21A27152)检出不得添加原料夫西地酸,皓雨(广州)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祛痘类产品具体为标示委托方为山东懿方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懿方美草本祛痘修护精华霜(标示批号:2022/03/04)添加违禁原料甲硝唑、克林霉素、林可霉素。
标示委托方为广州美实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广州珂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丽修堂依克多因祛痘修护素(标示批号:KCCBDEC28A1)添加违禁原料夫西地酸。
标示委托方为济南赤道经贸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广州市碧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馫香秀薰衣草祛痘修护液(标示批号:202103H006)添加违禁原料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标示委托方为广州韩露莎贸易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广州市雅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POPO祛痘修护霜(标示批号:HLS03X20)添加违禁原料西咪替丁、特比萘芬;同时,还检出产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组分:新康唑。
2款祛斑产品为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协和医药研发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广州颜尚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XHCM美白淡斑霜(标示批号:2E02A0266)添加违禁原料地塞米松,同时,该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美白祛斑剂:烟酰胺,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美白祛斑剂:抗坏血酸磷酸酯镁、抗坏血酸葡糖苷。
标示广州市靓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依祈美白祛斑霜(标示批号:MLMOFA0914)添加违禁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
1款面膜为标示委托方为广州中晟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广州中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植芙妍水动力多肽修复面膜(标示批号:DC110502ZS)添加违禁原料氟米松。
另外还涉及圣迪伦染发膏(SDL自然黑)、卓洛诗香氛至臻顺滑护发精华乳、颖爱瑰宝黑头净肌液、EVAME净肤清颜精华液等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规,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