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号公告,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市设立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分别承担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济南、青岛、烟台3个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纸质材料接收工作。申请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授权境内责任人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境内责任人账号注册、产品备案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根据系统预约信息向相应受理窗口递交备案纸质资料。自此,青岛的化妆品进口企业在家门口就能完成备案材料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