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了对广州市倩采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化妆品公司的飞行检查通报。通报显示,5家企业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未履行相应职责、检验人员履职能力不足等问题,
通报显示,此次检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和各地省药监局开展。检查结果显示,5家企业均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无微生物检验培养记录、文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生产车间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生产设备无状态标识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原料存放时未标识检验状态、未按规定条件存放原料等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称,各省药监局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
以下为具体通报内容:
同一天,国家药监局网站还发布了2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的通告和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通告显示,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茗燕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御信堂芦荟蛇油膏1批次一般护肤类产品,河南库拉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荟美东方库拉索芦荟蚕丝面膜1批次面膜类产品检出禁用物质。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包括标示为北京御奇日通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之酸营养炫彩系列久益彩染焗油膏棕色等5批次染发类产品,明可丽亚化妆品(厦门)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蒲丽保湿焕采防晒霜1批次防晒类产品,广州乐芙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颜多多肽逆龄水光隐形面膜等2批次面膜类产品。